2005年春季社会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受理工作将全面展开。按教育部要求,今年起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社会申请人员(包括应届非师范专业毕业生)除预先完成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方法概论等教育类课程补修,还应参加教育教学能力培训及教育实习训练,具体内容为试讲、示范和点评等。2月20日至26日教育类课程培训考试及实训在位于延安西路900号3楼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接受报名。
上海市参加今年春季申请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包括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新教师和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可在3月1日至10日内到上述地点申领表格材料,认定机构将于3月11日至25日受理相关材料。
教育类课程补修和教育教学能力补修班报名也将于2月20日在延安西路900号3楼开始,其中教育类课程补修报名截至2月26日,教育教学能力补修班将在教育类课程考试结束后开班。
据悉,今年秋季申请教师资格受理申请领表和受理材料时间分别为9月1日至10日和9月11日至25日。